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中医院迁建项目采暖工程(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4-1015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EDZC-2024-WT046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中医院迁建项目采暖工程(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33.2000万元
最高限价:233.2000万元
采购需求:为了满足医院正常供热运行和人民群众的诊疗需求,现对长春市二道区中医院采暖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施工后需与集中供热主杠完成对接。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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