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系统供热管网更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系统供热管网更新项目设计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5]0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对县城内部分老旧小区供热管网及现状一热源、三热源、四热源所带的供热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其中一 网管网管径DN200-DN900,总长度约8.6公里;二网管网管径DN25-DN400,总长度约108.4公里,并对9座换热站进行设备及系统更新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7 09:00至2025-02-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2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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