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国家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至平顶山市新城区)高温水网项目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鲁山北段管道桥临时用电工程,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科维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谈判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国家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至平顶山市新城区)高温水网项目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鲁山北段管道桥临时用电工程
2.2 项目编号:KWDZB-2025-10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漫刘村民委员会G311国道泰丰酒店北侧南水北调工程南岸及北岸,南岸用电类型为非工业,负荷性质为三级,200KVA供电容量,北岸用电类型为非工业,负荷性质为三级,315KVA供电容量。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施工临时用电负荷为桥梁施工用电、加工厂用电、现场照明及临时办公区用电等,本次招标包含采购及安装工程。
2.4 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谈判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为需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交查询页面)。
3.5 投标人承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3.6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7 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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