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5﹞第0143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2025年垃圾清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2025年垃圾清运
2.2服务地点:华能公司厂区内友谊东路117号。
2.3招标内容:完成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2025年垃圾清运全部工作内容。
2.4招标范围:厂区内垃圾清运。
2.5服务期限:根据甲方需要,合同签订运输服务期限为1年。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60元/立方米。
2.9付款期限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10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2家,本项目流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熟悉运输管理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相应的环保要求及运输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ljcq.org.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ljcq.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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