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城区集中供热部分锅炉、换热站设备更换维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延长县财政局一楼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CZC-2025-C017
项目名称:延长县城区集中供热部分锅炉、换热站设备更换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8,650.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长县城区集中供热部分锅炉、换热站设备更换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48,650.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48,650.5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2,548,650.5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48,650.5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长县城区集中供热部分锅炉、换热站设备更换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长县城区集中供热部分锅炉、换热站设备更换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3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4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7税收缴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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