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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和专家公寓职工宿舍社会供暖联网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3-01-05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和专家公寓职工宿舍社会供暖联网 有效期: 2023-01-05 至 2023-01-13
撰写单位: 中国医科大学 撰写人: 王佳欣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医科大学

项目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和专家公寓职工宿舍社会供暖联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专家公寓职工宿舍位于沈北新区蒲河路79号,供暖面积共758415.75平方米,须交由辖区内供热热源厂进行集中供暖,以上供暖负荷需要重新联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1,2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供热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中国医科大学积极附属项目属于原治安热源厂供热规划区域范围,由于该校一直为自供单位,合心供热有限公司在收购治安热源厂是并未划分到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充分考虑历史及实际供暖现状,如果该校同意实行集中供热时,原则同意并网至合心供热有限公司”。

按照 《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一)之规定,本 项目符合“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现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辽宁省华顺热力集团沈阳合心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65-1号(全部)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月5日至2023 年1月1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6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电话: 1890091060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后老师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024-22700983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王霄

联系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电话: 024-2338849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并网单一来源论证材料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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