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供热、能源等行业管理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624210200013592-XM001
项目名称:2024供热、能源等行业管理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城市能源运行日常检查 | 124.58 | 1 | 根据丰台区城市运行保障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乙方协助甲方对涉及供热、燃气(液化气)、供电、充电桩等行业做好日常监管,要求分行业、分区域,按照季节特点安排检查,以确保各行业的正常运行。 |
02 | 燃气供应企业气质检测 | 5.6 | 1 | 1 、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液化石油气抽查计划完成液化石油气气质检测工作。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现场取样,并做好取样、封样和检测委托书填写全过程拍照记录。 3 、乙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液化石油气气质分析,液化石油气检测标准: 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并根据检测标准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于取样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4 、乙方及时将液化石油气气质分析报告递交给甲方。 5 、因乙方工作疏漏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检测工作的重复进行、人员受伤等,一切交通食宿医疗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检测报告应在不影响季度汇报的情况下可适当延迟。 |
03 | 燃气供应场站综合评价 | 17.52 | 1 | 1. 技术服务内容: 2024 年度丰台区燃气供应企业综合评价 2. 技术服务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 51102 、《液化石油 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4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技术规范 第 18 部分:燃气供应企业》 DB11/T 1322.18-2016 等。 3. 工作内容: 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底丰台区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资质的燃气供应企业进行一次综 合评价工作,预计共评价燃气企业(站点) 17 家。其中,管道天然气企业 3 家,压缩天 然气加气母站 1 家,液化石油气灌装站 2 家,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11 家,最终计数以 实际评价的数量为准。 综合评价主要对否决性条款(企业的资质、组织结构等)、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行为、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劳动防 护用品、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危险作业、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相关方、燃气用户、 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及安全绩效等的管理)和设备 设施、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价,采用现场检查和用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
04 | 液化气补贴清算 | 8.5 | 1 | 对北京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日居民液化气补贴和送气下乡惠民工程补贴进行清算核查,为区财政补贴提供依据。 |
05 | 供热成本核算 | 5 | 1 | 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热力集团等企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补贴机制的通知》(京管函【 2016 】 80 号)相关规定实施,包括对被审核单位的城市热力管网实际供热面积、供热量、以及收入、成本情况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21至2024-05-2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发售
方式:
线上发售,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打开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WVVZWU9hcVpFZ2p6 填写登记报名信息,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待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发送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6号朝外MEN写字中心A座2101B
五、开启
时间:2024-06-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6号朝外MEN写字中心A座2101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 248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关 于政 府采 购支 持监 狱企 业发 展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联系方式:孔琳,83656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巨,010-85188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巨
电 话: 010-8518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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