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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热管网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6-11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热管网更新 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延建施2024-052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招标条件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热管网更 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 金7200万元, 招标人为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供热一次管网总长6104m(管沟 长度),改造后最大管径DN1400;及其配套的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热管网 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热管网 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级)和市政行业(热力 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 年施工及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2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由联合体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应当在牵头单位注册职业(须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的 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 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 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总承包 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施 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热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 称。

3 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设计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 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4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 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在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如为 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执业。 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吉 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 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6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 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 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2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 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2室)

七、其他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供热管网更新项目 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延建施2024-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 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4】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吉市集 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以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 热管网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供热一次管网总长6104m(管沟长度),改 造后最大管径DN1400;及其配套的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 、设计变更、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程施工、竣 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1. 建设地点:延吉市城区;
  2. 计划工期:2024年07月至2025年10月;
  3. 质量标准: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及环保相关规范、标准。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级)和市政行业(热力 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 年施工及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由联合体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应当在牵头单位注册职业(须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的 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 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 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总承包 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施 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热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 称。

  1. 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设计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 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2.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 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在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如为 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执业。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吉 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 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 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 232:8088 /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交易系统(ht 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 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 (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88779873(长春)、0433- 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 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4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化平台(ht tp://36.135.6.232 :8088/TPBidder) 上发布;

4.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 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07 月04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政务大厅6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无须到 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 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 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 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 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 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 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 intSSO/memberLogi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 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 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体化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

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十队

联 系 人:王兆彬

联系电话:0433-2369860 招标代理:吉林一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延吉市芳草胡同67号1号楼1006

联 系 人:于妍

话:0433-2256780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吉林一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址: 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十队 联 系 人: 王兆彬

话: 0433-236986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一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延吉市芳草胡同67号1号楼1006

联 系 人: 于妍

话: 0433-225678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供热管网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延建施2024-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延吉 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4】1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 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设计和施工以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供热管

网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1.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供热一次管网总长6104 m (管沟长度),改造 后最大管径DN1400; 及其配套的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2.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 计变更、

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 修等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1. 建设地点:延吉市城区;
  2. 计划工期:2024年07月至2025年10月;
  3.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及环保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GB2 级)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 工及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1. 投标人拟派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且 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由联合体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应当在牵头单位注册职业(须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 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 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 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施工负责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 足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 须具 备热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 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 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 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

要求。)

  1.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 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gov.cn/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 年 1 2 月 3 1 日 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 年 1 2 月 3 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 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1.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

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

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执业。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

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1.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2 日 8 时 3 0 分 至 2 0 2 4 年 0 6 月 1 8

日 1 6 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 https://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 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 tp:// 36.135.6.232 :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1. 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 CA 未到期限的,在办

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 https://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 化平台 CA, 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 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ht tp:// 36.135.6.232 :8088/TPBidder) 上发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4日9时00

分。 开标地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 6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

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

易系统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 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

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 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 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 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 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1.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一 体 化 平

( https://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 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 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 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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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十队

联 系 人 :王 兆彬

联系电话:0433-2369860 招标代理:吉林一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延吉市芳草胡同67号1号楼1006

联系人:于妍

话:0433-2256780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吉林一考贞黄

2024年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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