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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网东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6-12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网东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3-136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网东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发改委备案号:2403-152201-04-01-527923),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是国家和自治区扶持革命老区重点工程项目,属热电联产的民生工程,是内蒙古能源集团独资企业,厂址坐落于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注册资本金75949万元。肩负着乌兰浩特市及科右前旗近1100万平米民生供热任务。

兴安热电是目前兴安盟最大的供热电力企业,2015年10月按期投入城市集中供暖系统,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包括乌兰浩特市河东区、市区、新区及科右前旗部分区域,陆续建设了DN1000、DN900、DN800等规格供热管道。

兴安热电现有热网东线由城区向河东区域衍射:省际通道—爱国路—岭南路—洮河路—乌兰大街—工业大道。一级管网53km,终端换热站57座,供热面积610万平米。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3建设规模:

电厂内部分:热网首站4台加热器换管,将2台2065t/h热网循环泵更换为3600t/h变频热网循环泵;更换两台扬程125m、流量230t/h热网变频疏水泵;由首站另增加DN1200管线150米至厂界东墙内,变径三通DN1200/DN900(预留都瑞)/DN800至铁路涵洞西口。

厂外管网部分: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至同泽热力公司的热力管网,主线开槽长度10.96km,建设DN1400管道0.16km,DN1200管道0.3km,DN800管道10.5km。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勘察设计周期:从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方基本工作范围:提供完整符合项目要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的所有子项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地下管线物探、设计、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及材料供应、运输、储存、安装、地基处理、施工段的临时用地、土建及建筑工程、组织评审、施工、环保(施工及验收)、水保(验收)、消防(检测、图纸审查、验收等)、涉及临时拆迁、施工期间临时用地所征用的绿化费、青苗费、破路费、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不包括金属及无损检测)、特种设备验收、取证、售后服务、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涉及穿越铁路、公路等需另外委托铁路及公路设计院和施工单位设计、施工等部分,按暂估价列出(具体暂列金额在价格清单中体现),最终以实际合同价列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相应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许可证(GB2级及以上)。

(2)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担任过类似供热管网建设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则需额外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佐证明确为该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拟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的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供热或供热扩容或热网首站等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投标报名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院。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

3.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3.3.4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3.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3.3.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3.3.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1日起-至今)社保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 起至 2024年06月18日17时00分 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网东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 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址: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红城北路6号

联 系 人: 赵钧实

话: 0482-3995623

电子邮件: 2851501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 刘博

话: 400-010-1086转8222

电子邮件: lb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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