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集中供热优化热源热网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初字【2024】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15.99亩,建筑面积2514.46平方米,新建2座供热站,扩建1座供热站,购置及安装空气源热泵48台、燃气锅炉2台;配套建设3339米供热管网。其中景观湖站(河里安置区)位于景观湖南侧、龙乡大街东侧,供热能力27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燃气锅炉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1584米供热管网;玉泉河站(安民、益民安置区)位于玉泉河与东壁路平交处东北角,供热能力27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燃气锅炉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1018米供热管网;7#站扩建位于洹水大道与兴源街平交处,供热能力22万平方米(空气能2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737米供热管网。2.1.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2.1.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5 08:30至2024-07-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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